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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关于惩戒滞留缅北人员的通

来源:未知 时间:2021-11-0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央、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开展缅北人员劝返的工作要求,决定对黄家标等3名平吉籍滞留缅北人员进行惩戒,现通告如下:

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在2021年11月18日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内向平吉派出所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注销户籍,以上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注销户口。

二、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四、对滞留缅北人员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拆除或查封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对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平吉,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六、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平吉派出所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

平吉派出所:0777-5610352

黄警官:138 7778 2961

凌警官:180 7077 6667

钦州市公安局平吉派出所

2021年11月2日

附:3名平吉籍非法滞留缅北惩戒人员信息

1. 黄家标

450703********7278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古隆村委新村二十一队4号

2.黄智满

450703********7272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榃标村委高新村13号

3.刘利丹

450703********7221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白鹤垌村委横涡十一队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