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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武穴籍滞留涉诈高危地区人员限期回国

来源:未知 时间:2024-08-01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宽严相济政策,现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44 名武穴籍人员开展集中劝返。

滞留境外武穴籍人员接到此通告后立即主动与户籍地派出所联系报备,按照派出所要求回国报备并准备核减材料。凡是于2023年10月31日前通过合法途径回国,到我市公安机关接受核查的。能证明在境外从事合法工作的,可申请境外“白名单”人员,继续在境外工作。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认定为投案自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对不听劝告拒不回国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武穴籍人员名单。

二、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武穴籍人员一律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各类具有支付、转账结算、信用贷款、存取现金的电子支付卡及相关账号;一律暂停其名下所有的各类通讯电话卡,且五年内不得开办新的银行卡、电话卡。

三、对滞留境外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公安机关在其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时,一律从严审核。

四、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不愿回国配合核查的武穴籍人员一律报列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对其直系亲属办理出境业务时从严审核。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取消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武穴籍人员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限制对其直系亲属申报优惠、福利、补助,并对其直系亲属享受的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重新进行审查。

六、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通风报信、出具虚假证明,包庇纵容跨境违法犯罪,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藏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武穴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早日回国,争取从宽处理。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家属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通过传达政策、教育引导、亲情感召等方式,督促其及时回国。拒不接受劝告以及不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追查到底,依法严惩违法犯罪。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武穴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及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

附:44名武穴籍非法滞留境外重点人员信息

 

武穴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0日
44名武穴籍非法滞留境外重点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