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县公安局关于惩戒非法
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央、自治区、钦州市开展缅北劝返工作要求,决定对蔡刘庆等21名浦北籍滞留缅北人员进行惩戒,现通告如下:
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在2021年12月29日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内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滞留缅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冻结或注销其户口。
二、对滞留缅北人员,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对滞留缅北人员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拆除或查封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其直系亲属、朋友的银行账户,网银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对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原地的,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六、对滞留缅北顽固人员一律公告曝光,一律公开曝光,在城乡、闹市区域和学校张贴缅北窝点人员通告,通过社会公益视频广告、乡村语音广播等方式进行无间断播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浦北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通告人员21人名单
蔡刘庆
广西浦北县泉水镇旧州村委会石湖口队13号
曾伟懂
广西浦北县乐民镇西角村委会红塘村8号
陈聪城
广西浦北县龙门镇高明村委会陈屋村20号
陈艺芳
广西浦北县江城街道林村村委垌表村17号
邓丽慧
广西浦北县江城街道新兴一巷7号1号楼4单元308室
胡正峰
广西浦北县龙门镇塘田村委会大家山村29号
赖文生
广西浦北县大成镇大成村委会丰门村31号
黎春海
广西浦北县泉水镇湴山村委会黎屋村三队13号
黎皇甫
广西浦北县石埇镇石埇村委会鸭塘村42号
黎康
广西浦北县张黄镇元坝村委会席草塘村32号
卢国辉
广西浦北县福旺镇枫木村委会瓦厂村1-2号
彭月云
广西浦北县江城街道中心村委黄岭埇村16号
苏芳成
广西浦北县北通镇博学村委会大院队31号
谭瑞鑫
广西浦北县龙门镇高明村委会下那郎村10号
王善增
广西浦北县北通镇兰田村委会楠子根村33号
王智
广西浦北县北通镇兰田村委会王家村40号
吴锡岳
广西浦北县泉水镇平阳村委会东瓜岭队20号
谢家洪
广西浦北县张黄镇马屋村委会高塘村24号
张旭东
广西浦北县张黄镇大坡村委会良江岸村9号
赵善宝
广西浦北县石埇镇油滩村委会南塘村58号
钟远雄
广西浦北县张黄镇大村村委会鸡屎坡村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