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周至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对周至籍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劝返的通告。通告称,对周至籍在缅北、柬埔寨、金三角及阿联酋等涉诈重点地区人员(以下统称为周至籍赴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进行集中劝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关处罚。
一、周至籍赴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家属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敦促相关人员尽快回国接受核查。
二、周至籍赴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务必及时主动入境回国,回国前提前向户籍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对于排除涉诈嫌疑的将依法核减;对于参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于处罚。拒不入境回国,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周至籍赴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要充分认清缅北、柬埔寨、金三角及阿联酋地区社会治安的严峻复杂形势,滞留人员极易沦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帮凶”,更有可能成为绑架、贩卖人口、非法拘禁、强迫劳役、强迫卖淫等不法侵害的受害者,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周至公安提醒周至籍赴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密切关注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加强自我安全保护,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与驻当地大使馆联系寻求帮助。
四、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为滞留境外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避处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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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办电话:029--8715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