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公安局关于认定第一批失踪人员的公示
经化州市公安局调查、有关利害人申请,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等有关法律规定,拟对 35 名化州籍失联人员(疑似偷越中缅边境违法犯罪人员)认定为失踪人员,并拟对该 35 名人员依法注销户籍。
该 35 名人员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必须在 10 日内(即 2021 年 6 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配合公安机关核查身份信息,逾期不到的,公安机关将认定为失踪人员,依法注销户籍。
联系人:戴警官 19927288033
李警官 19927289866
附:拟注销户籍 35 名化州籍人员名单。
化州市公安局
2021 年 06 月 05 日
化州市第一批拟依法注销
户籍失踪人员名单(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