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皖1823执23号
被执行人:唐健,男,汉族,1999年2月25日出生,住安徽省泾县榔桥镇大庄村新村组14号,公民身份号码342529199902253017。
执行依据:(2024)皖1823民初158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43525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将奖励人民币一千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方式:戴法官 0563-2650110、0563-2650058
联系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