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近期,公安机关在侦办蓝文帆等人诈骗案时,抓获犯罪嫌疑人蓝文帆、刘志勇、巫雨轩、严永奎等违法犯罪团伙成员。该犯罪团伙开设汇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阿帆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先后在大埔县大埔大道、梅江区丽湖豪庭A3栋11号和东汇城D2栋11楼36号设立办公场所。
蓝文帆
男,33岁,大埔县湖寮镇人
汇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老板
刘志勇
男,32岁,大埔县湖寮镇人
巫雨轩
曾用名:巫如婷
女,22岁,大埔县湖寮镇人
严永奎
花名:严锋
男,40岁,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
为深挖彻查该犯罪集团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征集蓝文帆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民众踊跃举报。发布公告如下:
一、奖励标准
1.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5-30万元。
2.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10万元。
3.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
上述奖励,由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扫黑办依据奖励办法核定并发放。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梅州市公安局:110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19820134943(叶警官);0753-2168263(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信件举报: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8号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邮编:514021
(三)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mjgashb@163.com
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