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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逃人员李自顺、陈军的通缉

来源:未知 时间:2020-12-03

保亭警方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予以陈军、李自良涉案在逃成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该团伙在逃成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视为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凡是该团伙在逃成员,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或经查实确已在准备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均视为自动投案。

  三、该团伙在逃成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自动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来投案的,均视为自动投案。

  四、该团伙成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为该团伙人员提供隐匿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通风报信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更不得帮助该团伙成员转移、隐匿涉案资产。如有上述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六、凡检举、揭发该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现金100000元人民币。

  公安机关在此敦促以陈军、李自良等涉案在逃成员,尽早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如拒不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举报电话:

  陈警官19989789155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犯罪嫌疑人李自良户籍照片

  

  犯罪嫌疑人陈军户籍照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