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天网2019”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在自治区追逃办的统一部署下,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坚持“因案”“因人”施策原则,采取调方式、强队伍、保经费等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在逃人员案件的追逃追赃工作力度。近日,涉嫌贪污在逃3年的云五春主动向专案组投案,呼和浩特市“天网2019”百日追逃专项行动再添加新战果。
云五春,男,1957年12月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章盖营村村民。2013年至2014年期间,云五春伙同他人贪污玉泉区政府支付村集体103省道征地补偿款共计90余万元。2016年9月18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犯罪,对云五春刑事立案。案发后,云五春出逃。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云五春案件的追逃追赃工作,并针对云五春生活背景、成长经历、日常活动轨迹等个性特点,量身定制了追逃追赃方案,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以云五春为圆心,利用大数据展开分析,梳理其关系圈和活动圈;主动出击,派出专案行动组,发布悬赏,结合各类线索实地走访摸排;在其可能出现的位置张贴悬赏通告,进一步挤压其生存空间;抓劝结合,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发布《呼和浩特市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为职务犯罪在逃人员明确划定了自首投案、争取宽大处理的最后期限。同时,专案组成员积极与其家属沟通,讲明政策,劝其早日投案。在政策的感召和追逃工作压力下,云五春选择了主动投案,案件正在依纪依法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