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时,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当日上午9时50分许,违法处理大厅民警赵鹏飞在处理交通违法时,通过系统查询,显示驾驶员贺某某为网上在逃人员。赵鹏飞不动声色,以系统网络出现问题须技术员维修为由,稳住嫌疑人,同时迅速向交警大队大队长赵气光进行汇报。赵气光即刻安排案件中队民警将贺某某控制,并与办案单位太清派出所取得联系。经核实,贺某某确系2020年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现贺某某已移交太清派出所,等待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