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交警崖州大队在崖州区水南村路口设卡盘查时,依法查获一名危险驾驶人员林某清。通过进一步调查,交警路管员还发现,林某清曾在2020年2月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乐东县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目前,交通违法嫌疑人林某清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案侦查,并依法将其移交乐东县公安局九所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当晚凌晨2时13分许,林某清(男,43岁)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途经检查卡点时,被交警路管员拦截并对其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路管员立即将其送往崖州区卫生院进行抽血。经检验鉴定,检测结果显示林某清血液内酒精浓度为2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林某清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11条第1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第90、95条第1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予以交通违法嫌疑人林某清罚款100元处罚,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