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项城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经过数日连续做犯罪嫌疑人亲属思想工作,成功劝投一名网上在逃人员卫某某。
经查,2006年5月以来,项城市秣陵镇房管所被撤销后,曾在该房管所工作的张某某(已逮捕)、吴某某(已逮捕)、王某某(已取保候审)、卫某某等人为给“已撤销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先后为秣陵镇、贾岭镇、三店镇居民办理“房产证”1000余本,骗取钱财达20余万元。在共同犯罪中,卫某某系会计,负责收钱开票,所得款项由张某某负责支出及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卫某某于2019年8月5日被周口市公安局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经过民警耐心的做卫某某亲属思想工作,在强大的政策攻心下,其终于下定决心,主动到项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