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蟾蜍售卖,半路被交警查获
2020年1月7日,吴某某与陈某某捕捉到野生动物蟾蜍两袋,第二天凌晨用摩托车拉到城区准备出售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吴某某与陈某某两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街边购买漂亮鸟,没想到是雀鹰
2020年1月16日,郭某某步行经过一公路桥边,见一老太婆提着一只鸟在公路边上走,觉得那只鸟比较好看,便将鸟买下。经初步比对,郭某某所购买的这只鸟疑似雀鹰。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家田地架设电线捕猎,仍属犯罪
2020年1月27日,万家镇张某某网购了电力升压器,用铁丝架设电网,准备弄点野味吃。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购工具捕猎野生动物,被抓时已吃完
2020年1月上旬,达川区渡市镇居民岳某某无意间看到了他人捕猎野生动物的视频。抱着好奇的心态,岳某某网购了用于捕猎的器具,捕猎了一只野猪和一只麂子食用。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私办养殖场,养花白竹鼠被罚
2019年6月以来,石桥镇黎某某、付某某各自在自家闲置房中开办养殖场,并在未取得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养殖花白竹鼠93只和18只。疫情期间,黎某某被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