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19年仍难逃“天网” 我市追逃追赃工作再传捷报
时间:2018-06-03 10: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通过防逃追逃两手抓、加强重点个案突破、追逃追赃并举等措施,日前,我市追逃追赃工作再传捷报:3月11日,涉嫌贪污潜逃19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捉拿归案;3月15日,涉嫌合同诈骗潜逃8年的江某某被成功抓捕……这是党的十九大以后,我市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的最新战果。数据显示,2017年至今,全市共计追回外逃人员27人,超过十八大以来历年总和,力度空前,形成了极大震慑。
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市纪委监委专门设立副厅级追逃追赃专职机构——重庆市纪委监委追逃追赃办公室,承担市委追逃办的具体工作,专司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工作职能。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入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必须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追逃办和市委的要求,不断加大追逃追赃防逃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强化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责任,加强重点个案突破和追赃工作,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为确保工作成效,按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部署,市委追逃办精心制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利用春节等时机,从2018年2月14日起,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反腐败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对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23名外逃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全力缉捕,实现“去存量、控增量、追逃追赃并举”的工作目标。随后,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市委追逃办、各成员单位和办案单位逐级建立了反腐败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逐人逐案制定工作方案,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同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市委追逃办梳理了部分基础信息全、可查条件好的案件作为专项行动工作重点,要求办案单位精心谋划,周密实施,重点突破。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畅通追逃追赃的“绿色通道”,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组建联合专案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市委追逃办组织督导组对6个办案单位开展了工作督导,深入办案一线研判案情、现场指导,协调解决问题困难,督促办案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追逃办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协调有关部门在去年追逃工作取得重大成绩的基础上,近日又成功将潜逃19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和潜逃8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江某某抓捕归案。这期间,杨某一案历经了宣告死亡、注销户口等周折,在追逃人员不折不挠的坚持下,全力扭转了局面:杨某原系巴南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区投资公司副经理,因涉嫌贪污公款20万元于1999年3月潜逃。1999年6月,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2004年5月,区法院根据家属申请宣告杨某死亡,随后公安机关注销其户口。2006年4月,因其户口被注销公安机关撤销对其网上追逃。巴南区专案组克服宣告死亡和户口注销的重重困难,针对杨某的具体情况,双管齐下,一方面对杨某亲属开展亲情劝返工作,敦促其主动投案自首,另一方面夯实案件基础信息,全面进行综合研判,充分利用多警种合作作战,最终精确锁定将其成功抓获。
“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举措,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切实履行纪委监委肩负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强化领导干部政德建设,做到追逃、追赃、防逃三管齐下,努力开创追逃追赃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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