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2日,彝良县公安局新场派出所民警耐心劝导,成功规劝一名寻衅滋事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追逃专项行动取得开门红。
2018年1月30日,犯罪嫌疑人颜某奎、管某国、卢某星等人在彝良县人民医院门口将唐某钧及顾某打伤。后经彝良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唐某钧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颜某奎等人仓皇逃跑,东躲西藏,终日不得安宁。
公安机关多次到颜某奎家中开展规劝工作,以案释法,讲事实,摆道理,分析其中利害关系,耐心动员颜某奎家属劝其早日投案,争取宽大处理。最终,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法律震慑下,颜某奎主动到新场派出所投案自首,对其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颜某奎已被彝良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为深入贯彻上级追逃专项行动部署,强力推进“平安彝良”创建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全县公安机关强化对上网在逃人员研判分析,发挥联动机制,多措并举开展追逃工作。
“在逃真是生不如死,归案才能如释重负。”早晚要面对的事情,不如勇敢去承担。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才能踏上人生征途。现在,机会就摆在面前,希望在逃人员能认清形势,权衡利弊,做出明智的选择,早日结束逃亡日子,早日与家人团聚。
在此,彝良警方也正告那些知情不报、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的亲友,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对那些不听规劝、继续在逃的,我们也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予以坚持不懈的追捕!
来源:彝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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