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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逃人员岩保的网上通缉

2021年7月8日,勐海县公安局发布关于规劝岩保等六人尽快投案自首的通告,现期限届满,犯罪嫌疑人岩保拒不投案自首,经公安机关核实,岩保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现根据《勐海县关于严惩疫情期间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行为的通告第22号》之规定,对岩保实施惩戒,现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岩保,男,布朗族,身份证号码:532822199510233014,户籍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打洛镇曼夕村委会曼火景村20号。

二、惩戒措施

(一)没收岩保涉案财物,扣押车辆、驾驶证、行驶证、手机,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对用违法所得购置(建设)的房屋依法进行查封。

(二)将岩保向社会进行曝光,同时在其生活的公共场所粘贴曝光通告,在其住所喷涂“偷引带违法犯罪行为可耻”标识。

(三)取消岩保边民补助、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及扶贫、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在本人申请新宅基地和申报新建住房及申请分户时审核不予通过。

(四)对岩保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等政审或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审核。

(五)将岩保列入限制出入境“黑名单”,在出入境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相关业务审核上不予通过。

勐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边境管控组

2021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中国追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