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
春节将至,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美美过新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你们的亲人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逃亡在外,导致本该快乐祥和的家庭支离破碎。在你们想念家人团圆的同时,逃亡在外的亲人同样也在想念着你们。
思念之余,在逃亡生涯中流浪的他们身上背负更多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煎熬。一有风吹草动,便会精神绷紧;一有警车鸣笛,便会担惊受怕。
这样的日子是你们忍心看到的吗?何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科技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任何角落都难逃法眼的监视。
无论如何逃亡,如何拖延时日,即便逃到天涯海角,最终也难逃落网的结局,难逃法律的公正审判。
新的一年,公安机关将开展更大力度的缉捕行动,以更凌厉的手段去追捕逃犯。
一次逃脱只是一时侥幸,选择继续潜逃并不是出路,而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才是最好的选择。
2018年10月26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这是一条有“温度”的法律条文,给在逃人员指出了一条明路。
当下而言,选择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处罚,是得到宽大处理的最好机会。
作为在逃人员的亲人,希望你们能深明大义,规劝亲人尽快投案自首,结束他们提心吊胆的逃亡生活,争取早日全家重新团聚!
松阳县公安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