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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3-22
关于全面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领域持续纵深发展,全面整治信息网络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信息网络领域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部署安排,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北海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市民对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网络“裸聊”敲诈

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用言语刺激或淫秽视频、图片等引诱被害人进行“裸聊”,并同步录制被害人“裸聊”视频,通过诱导被害人下载安装木马软件盗取通讯录等信息,最后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网络“套路贷”

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网络“软暴力”催收

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恶意索赔

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通过购买、持有众多非本人实名电商平台账号,批量购买目标商品,以商品存在瑕疵、宣传用语使用“极限词”等借口,以差评或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负面舆情敲诈

犯罪分子通过搭建网络自媒体平台,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胁迫被害人以签订“媒体保护”协议或采购高价商品等方式,非法牟取利益。

(六)网络“水军”滋事

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暴力传销

利用信息网络发布工作介绍、恋爱交友等信息,诱骗被害人进入传销窝点,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控制,胁迫被害人参与传销活动、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大肆实施传销、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凡检举、揭发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北海市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敦促涉网黑恶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三)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电话和来信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79-2092489。

来信来访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南珠大道刑侦支队大院北海市公安局扫黑办、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扫黑除恶大队。

网络举报邮箱:bhsgajxzzd@126.com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