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
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当前全国扫黑办部署的“六清”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同时给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对涉黑涉恶在逃人员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三、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并按规定予以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在逃人员名单
姓名:张瑕
性别:女
身份证号:320722196701100062
户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19号16幢一单元201室
姓名:苗小二
性别:男
身份证号:320722198902141679
户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白塔埠镇前城村10-14号
姓名:林正兵
性别:男
身份证号:320723199008124250
户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下车镇岳河村岳东庄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