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官方通告 > 正文

关于公开征集陈伟平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8-09

关于公开征集陈伟平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近日,河源市公安局组织警力抓获以陈伟平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主要利用"莲南村治安联防队""莲南村土地管理小组"等身份实施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等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当地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全面彻查该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所有违法犯罪事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现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陈伟平、陈频等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知情群众、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或者案件受害人,大胆检举揭发,提供各类线索。

一、凡是遭受过陈伟平、陈频等人犯罪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被害人及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信息依法予以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亲属的,依法从严惩处。

二、公安机关敦促陈伟平、陈频等人的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于知情不报,故意包庇、纵容、袒护违法犯罪,为犯罪嫌嫌疑人通风报信,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凡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其他方法掩饰、隐瞒陈伟平涉黑恶犯罪团伙的资金、收益的,应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主动上缴涉案资金和收益。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人员,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将按照《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特此通告。

举报联系方式:

(一)电话举报

黄警官:19926109337

黄警官:19926106088

(二)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河源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4号)

邮政编码:517000

(三)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435877130@qq.com

河源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日

附嫌疑人基本情况:

陈伟平(绰号:洋狗,男,51岁,龙川县老隆镇人)

陈 频(绰号:阿频,男,38岁,龙川县老隆镇人)

陈健军(绰号:阿反,男,49岁,龙川县老隆镇人)

陈科伟(绰号:阿伟,男,36岁,龙川县老隆镇人)

陈红青(绰号:阿青,男,36岁,龙川县老隆镇人)

陈庆文(绰号:阿文,男,29岁,龙川县老隆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