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公安局
关于敦促在逃人员牛丁明投案自首的通告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牛丁明先后在我县马坞、闾井、梅川、麻子川等乡镇和白银市白银区、陇南市文县、天水市武山县等地流窜作案,涉嫌盗窃、妨害公务、危害公共安全等作案嫌疑。
犯罪嫌疑人:牛丁明(曾用名:牛然素力),男,回族,生于1993年7月24日,现年26岁,身高1.7米左右,体型偏瘦;身份证号码:622429199307244812,甘肃省岷县麻子川镇旋涡村六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精神,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给在逃犯罪嫌疑人牛丁明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限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逃人员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同时,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举报人,岷县公安局将奖励人民币30000元(叁万圆)。
对窝藏包庇、提供逃跑条件或知情不报的,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 王警官 19893253960
乔警官 15348027722
岷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30日